黑龙江分公司广告媒体画面喷绘制作项目 比选公告
黑龙江分公司广告媒体画面喷绘制作项目
比选公告
一、比选条件
本采购项目为北京首都机场广告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广告媒体画面喷绘制作项目,已由北京首都机场广告有限公司批准执行,采购人为北京首都机场广告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采购资金来自黑龙江分公司自筹。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线上公开比选。
(一)项目概述:本项目为黑龙江分公司所属机场(哈尔滨、大庆、齐齐哈尔、鸡西、佳木斯、黑河)广告媒体画面喷绘制作采购项目,受疫情影响,本项目将采用线上比选的方式召开。
(二)比选范围:黑龙江分公司(哈尔滨、大庆、齐齐哈尔、鸡西、佳木斯、黑河)所属广告媒体画面喷绘制作。
(四)服务期限:为期壹年(自合同签订日期计)。
本次比选要求参选人具备以下条件:
(一)参选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且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合法专业企业,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参选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三)参选人须具有从事相关工作的业绩。
(四)参选人使用的工具、材料和设备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标准及规范要求,且应合格。
(五)参选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参股、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项目竞标,否则其参选将被拒绝。
(六)能响应询价方提出的其他合理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否则其参选将被拒绝。参选人需提供《非联合体形式参选承诺书》。
(八)参选人与比选方案领取人,需为同一人,否则其参选将被拒绝。
四、比选方案的获取:
(一)报名时间:2020年4月8日至4月1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二)报名方式: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联系比选人进行报名。
(三)比选方案的领取时间和方式:2020年4月8日至4月14日期间,比选方案将由北京首都机场广告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进行下发,参选人收到比选方案后,需填写《比选方案发放记录表》并加盖公章后以扫描件的形式发送至我单位邮箱。
五、现场踏勘:
因受疫情影响,取消现场踏勘环节,参选人如需对项目做进一步了解,可向比选人咨询详情(将视为对项目情况已经了解,任何由于未踏勘造成的项目延误及其他问题,责任将由参选人自行承担)。
六、参选文件的递交:
(一)参选文件及相关材料需通过快递的方式寄达比选人单位,快递费由参选人自付,参选文件及相关材料寄达比选人单位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19日下午17:00时,逾期送达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二)收件地点为:哈尔滨市香坊区民航路30-1-1号北京首都机场广告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收件人为本次比选联系人)。
(三)比选评审会将采用钉钉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拟定于4月21日上午9:00召开(具体时间参考比选文件送达时间),如本次会议参选方代表为公司法人时,需邮寄法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会议时需展示身份证原件;本次会议参选方代表非公司法人时,需提供参选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视频会议时需展示身份证原件,如无法提供此类证件,比选人有权取消参选资格。有关线上视频会议的技术问题及具体会议议程参选单位可通过比选方联系人进行了解。
(四)除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喷绘小样、《非联合体形式参选承诺书》及参选方法定代表人相关身份证明外,其他参选文件需要密封完好,并于封口处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文件。
(五)在出现本公司认为不予缔约的合理情形时,本公司保留在签约之前任何时间接受或拒绝任何中选单位缔约的权利,且对受影响的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比选方式:召开线上比选评审会进行评审。
(七)此次比选将不进行线上二次报价。
(八)比选人在任何时候发现参选人所提交的参选文件有下列情形的,有权取消其参选资格,已签订服务协议的,有权终止服务协议,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取消其今后一切项目的参与资格:
1、提供虚假的资料;
2、在实质性方面失实;
3、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北京首都机场广告有限公司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并通知合格供应商库内相关领域所有意向方。
八、比选过程原则:
(1)比选过程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在满足比选方各项要求的条件下,采取综合评审中选原则。
(2)线上比选评审过程中可能需要参选人代表对相关事项作出阐述或解释。
(3)比选期间,参选人有试图影响采购人和评审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参选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线上比选评审结束,评审结果经比选人内部审批流程决定后,将以书面形式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
比选人:北京首都机场广告有限公司黑龙江公司
联系人:徐帅
电话:15145678907
电子邮件:141902186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