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都机场广告有限公司门户网站及会展业务网站建设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北京首都机场广告有限公司门户网站及会展业务网站建设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一、比选条件
本采购项目:北京首都机场广告有限公司门户网站及会展业务网站建设服务项目,已由北京首都机场广告有限公司批准执行,采购人为北京首都机场广告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一)项目概述:本项目为北京首都机场广告有限公司所属门户网站及会展业务网站建设服务采购项目。
(二)比选范围:本项目为公司门户网站以及会展业务网站的设计、开发、部署及后期运维等涉及该项目所有服务内容。建设基于同一后台服务器的两个官方网站。
(四)服务期限:自2021年1月25日开始至2022年1月24日。(自合同签订日期计)。
本次比选要求参选人具备以下条件:
(一)参选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注册年限在2年以上,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具有独立法人地位、拥有相应资质并无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违规违法行为的专业企业;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参选人须提供相关资金财务状况证明材料。
(三)参选人须具有网站设计、建设、部署、后台自主开发与维护等专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四)具有3个(含)以上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门户类网站开发业绩(提供销售合同、验收报告等证明资料)。
(五)网站系统为自主开发,并取得网站系统软件著作权证书(提供适用本项目的后台系统相关联的独立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及官网查询截图)。
(六)参选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参股、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项目竞标,否则其参选将被拒绝。
(七)参选人与比选方案领取人需为同一人,否则其参选将被拒绝。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否则其参选将被拒绝。参选人需提供《非联合体形式参选承诺书》。
(九)能响应比选方提出的其他合理要求。
四、比选方案的获取:
(一)参选意向方资格审核
参选意向方在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违规违法行为、《非联合体形式参选承诺书》、参选方法定代表人相关身份证明材料。比选人对参选意向方的相关资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向其发放经审核通过并盖章的《比选方案》。
(二)报名时间:2021年1月11日至1月15日,每日上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
(三)报名地点:北京首都机场四纬路九号中国服务大厦B区5层 北京首都机场广告有限公司5A12房间。
(四)比选方案的领取:2021年1月11日至1月15日期间比选方案由北京首都机场广告有限公司现场(电子邮件形式)下发,参选人收到比选方案后,需填写(或以电子邮件形式回复给我公司邮箱)《比选方案发放记录表》并盖公章。
五、现场答疑:
(一)集合时间:2021年 1 月 18 日至1月19日,每日上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
(二)集合地点:北京首都机场四纬路九号中国服务大厦B区5层 北京首都机场广告有限公司5A12房间
(三)现场联系人:陆和月 邵稳 联系电话:64557428
(四)现场答疑要求:参选人应对项目使用的后台管理系统进行现场陈述和功能展示。自动放弃现场答疑的参选人将视为对项目情况已经了解,任何由于未到现场答疑造成的项目延误及其他问题,责任将由参选人自行承担。
六、参选文件的递交:
(一)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22日上午9:30,地点为:北京首都机场四纬路九号中国服务大厦B区4层 北京首都机场广告有限公司489房间。
(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提交文件的同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企业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前来报价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非法人前来报价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如不提供此类证件,比选人有权取消参选资格。
(四)除营业执照、企业资质、无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违规违法行为证明材料、《非联合体形式参选承诺书》及参选方法定代表人相关身份证明外,其他参选文件需要密封完好,并于封口处加盖公章,否则视为废标。
(五)在出现本公司认为不予缔约的合理情形时,本公司保留在签约之前任何时间接受或拒绝任何中选单位缔约的权利,且对受影响的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比选方式:召开比选评审会进行现场评审。
(七)此次比选将不进行现场二次报价。
(八)采购人在任何时候发现参选人所提交的参选文件有下列情形的,有权取消其参选资格,已签订服务协议的,有权终止服务协议,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取消其今后一切项目的参与资格:
1、提供虚假的资料;
2、在实质性方面失实;
3、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北京首都机场广告有限公司官网。
八、比选过程原则:
(1)比选过程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在满足比选方各项要求的条件下,采取综合评审中选原则。
(2)比选评审过程中可能需要参选人代表对相关事项做出阐述或解释。
(3)比选期间,参选人有试图影响采购人和评审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参选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现场比选评审结束,评审结果经采购人内部审批流程决定后,将以书面形式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
比选人:北京首都机场广告有限公司
联系人:陆和月 邵稳
电话:64557428
电子邮件:luhy@cahs.com.cn shaowen@cah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