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北京首都机场广告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优质经营商名单公示
根据《北京首都机场广告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经营商评价细则》(以下简称《经营商评价细则》)要求,北京首都机场广告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分公司)成立经营商评价小组,并开展了2020年度经营商评价工作。现将2020年度优质经营商评价结果进行公示。
一、评价周期
按照《经营商评价细则》中要求,评价周期自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评价范围
2020年度评价周期内与山东分公司存在广告经营合同的客户数量为33家。除5家直接客户外,本次参与评价的经营商共计28家。
三、评价程序
1、根据《经营商评价细则》中“经营商评价准入标准”要求,筛选具有准入资质的经营商。评价准入标准包括六项:计提收入贡献、履约情况、业务配合、业务合作、注册资金、公司成立时间。
2、根据《经营商评价细则》中“评分标准”对具有评价资质的经营商进行评分。
四、优质经营商名单
1、西藏华君广告有限公司
2、烟台新靖楹广告有限公司
3、山东九月华天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4、北京领航优视广告有限公司
5、威海空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五、优质经营商奖励政策
1、优质经营商可对其到期合同提出续约申请,在满足山东分公司设置的续约标准情况下,经山东分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定通过后,可直接续约,无需进行到期媒体公示。若经营商连续被评为优质经营商,其同一到期广告合同续约次数不可累计,即每份广告合同仅可直接续约一次,不可连续直接续约。具体要求以《经营商评价细则》为准。
2、山东分公司将“优质经营商”作为招商评审加分项。
3、优质经营商可提出广告发布费按照季度付款的申请,可按广告发布费季度付款标准签订合同或补充协议。
六、公示期
自2021年1月21日至2021年1月25日止。
北京首都机场广告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2021年1月20日
附件一:经营商评价细则
|
评分项目 |
评分指标 |
评分标准(分) |
|
|
全年合同计提收入 (0分-30分) |
300万以上 |
30 |
|
|
50万~300万 |
20 |
||
|
50万以内 |
10 |
||
|
合同履约情况 (0分-25分) |
付款情况 |
无计提欠款 |
20 |
|
合同执行 |
按合同约定执行 |
5 |
|
|
因乙方原因合同期限变更或终止,导致我司利益受损的 |
0 |
||
|
业务配合 (0分-20分) |
广告画面审查 |
所上刊广告画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及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发布的广告真实、合法;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文件,并按照广告公司要求及时报审,经机场广告公司审核同意后发布。 |
4 |
|
进行工商审批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不经过我司同意直接发布广告画面或上、下刊;最终画面出现与报审画面不一致;画面未报审或出现有效投诉等情况。 |
0 |
||
|
画面质量 |
广告画面质量达到机场广告公司喷绘要求。 |
4 |
|
|
广告画面质量达到机场广告公司喷绘要求,提升机场形象 |
0 |
||
|
公益配合 |
根据烟台市、威海市、及两地机场集团等相关单位、部门公益广告发布需求,及时发布公益画面。 |
4 |
|
|
未按照台市、威海市、及两地机场集团等相关单位、部门公益广告发布需求发布公益画面。 |
0 |
||
|
业务开发 |
主动、积极配合机场集团和我司进行新媒体开发,并达到我司标准。 |
4 |
|
|
未配合机场集团和我司进行新媒体开发。 |
0 |
||
|
建设改造 |
主动、积极配合机场集团和机场广告公司进行媒体建设、改造并达到我司标准。 |
4 |
|
|
媒体硬件出现故障,造成安全隐患;未按时、按规定对媒体进行安全检查,造成安全隐患。 |
0 |
||
|
业务合作 (0分-15分) |
2020.12.31之后仍有在执行的合同。 |
15 |
|
|
2020.12.31之后无在执行的合同。 |
0 |
||
|
公司注册资金 (0分-5分) |
300万(含)以上 |
5 |
|
|
50万(含)~300万 |
3 |
||
|
50万以下 |
1 |
||
|
公司成立时间 (0分-5分) |
截止至2020.12.31,公司成立时间2年(含)以上。 |
5 |
|
|
截止至2020.12.31,公司成立时间2年以内。 |
2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