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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告

湖北空港首广联合传媒有限公司2021年部分到期广告媒体资源公示

发布时间:2021-01-21 来源: 作者: 点击次数:

根据《北京首都机场广告有限公司媒体销售管理规定》(以下简称《销售管理规定》),为确保到期媒体资源合同续约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现将湖北空港首广联合传媒有限公司2021年部分到期广告媒体资源进行公示。

一、2021年到期媒体资源情况介绍

截止121日,湖北空港首广联合传媒有限公司(下称公示方)2021年到期广告媒体资源合同(以下称到期合同)共21,其中武汉天河机场5份,恩施机场15份,神农架机场1份。现将21份到期合同信息公示如下:

1、武汉天河机场

序号

区域

媒体位置

媒体形式

媒体

数量(个)

媒体编号

到期合同期限

到期时间

1

武汉T3

T3外廊桥

贴膜

53

HBWUH-32N-H001

4个月

2021.5.25

2

武汉T3

T3B区国航指廊口

灯箱媒体

1

HBWUH-32N-D062

6个月

2021.7.12

3

武汉T3

T3三层东西外墙灯

灯箱媒体

2

HBWUH-33J-D003~04

6个月

2021.7.12

4

武汉T3

T3四层出发大厅AB区安检后方

电子刷屏

4

HBWUH-34N-L001~04  

9个月

2021.10.12

5

武汉T3

T3出租车行车道

LED

2

HBWUH-31G-L001~02

10个月

2021.11.02

2、恩施机场

序号

区域

媒体位置

媒体形式

媒体

数量(个)

媒体编号

到期合同期限

到期时间

1

恩施T1

T1户外

高立柱

1

HBENH-WH-G001

2个月

2021.02.09

2

恩施T1

T1出发候机厅

灯箱媒体

1

HBENH-12N-D013

2个月

2021.02.28

3

恩施T1

T1出发候机厅

灯箱媒体

1

HBENH-12N-D016

2个月

2021.02.28

4

恩施T1

T1到达走廊

灯箱媒体

1

HBENH-12N-D020

2个月

2021.02.28

5

恩施T1

T1户内

防撞条

1

HBENH-12N-H001

2个月

2021.02.28

6

恩施T1

T1户外

户外路牌

1

HBENH-WH-P003

3个月

2021.03.31

7

恩施T1

安检通道

安检框

200

HBENH-11N-Y001

4个月

2021.04.19

8

恩施T1

T1出发候机厅

灯箱媒体

1

HBENH-12N-D014

4个月

2021.04.30

9

恩施T1

T1到达出口

灯箱媒体

1

HBENH-11G-D005

6个月

2021.06.30

10

恩施T1

T1出发门厅

灯箱媒体

4

HBENH-11G-D001/D002/D003/D004

8个月

2021.08.07

11

恩施T1

T1出发候机厅

实物展位

1

HBENH-12N-W001

8个月

2021.08.24

12

恩施T1

T1出发到达厅

灯箱媒体

2

HBENH-11N-DOO7/DO23

9个月

2021.09.14

13

恩施T1

T1到达厅

灯箱媒体

1

HBENH-12N-D021

9个月

2021.09.14

14

恩施T1

T1户外

户外路牌

1

HBENH-WH-P002

9个月

2021.09.20

15

恩施T1

T1出发候机厅

灯箱媒体

1

HBENH-12N-D015

12个月

2021.12.31

16

恩施T1

T1户外

户外路牌

2

HBENH-WH-P001/P004

12个月

2021.12.31

3、神农架机场

序号

区域

媒体位置

媒体形式

媒体

数量(个)

媒体编号

到期合同期限

到期时间

1

神农架T1

安检通道

安检框

100

HBHPG-11N-Y001

4个月

2021.04.19

二、2021年到期媒体资源公示期介绍

公示期限2021122日至2021128日(五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符合资质要求的公司均可就公示的到期媒体资源向公示方提出经营申请,以递交《经营意向函》为准。

公示期间,若有两家(含)以上公司针对同一到期媒体资源提出经营意向,并递交《经营意向函》,按《销售管理规定》由公示方组织对该媒体进行招商。公示期间,若仅有原经营商对其到期媒体资源提出续约经营意向,在满足公示方续约标准的情况下可进行续约。

若截止202112817:00前,到期媒体资源无公司提出经营意向,公示方将有权按照《销售管理规定》及合同相关条款处理。

三、《经营意向函》递交要求

(一)意向公司资质要求

1、广告代理公司资质要求如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2)具有合法的国内广告发布和广告代理资质。

3)截至20201231日,对到期媒体资源有经营意向的公司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4)截至20201231日,具备2年以上广告经营经验。

5)截至20201231日前两个年度(24个月)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出现以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手段取得经营权的记录;无违法记录,无商标侵权行为,无虚假广告行为,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6)与公示方的合作中20201231日不存在计提欠款的情况。

7)截至2020年1231日,与公示方不存在未结诉讼、仲裁案件,或未执行完毕的生效法律文书。

8)截至2020年131日,与北京首都机场广告公司及所属分(子)公司经营机场范围内不存在严重欠款行为。

9)同一到期媒体资源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2、直接客户资质要求如下:

1)政府部门(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2)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3)守法经营,诚实守信,具有较高的认知度和美誉度。

4)截至20201231日前两个年度(24个月)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出现以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手段取得经营权的记录;近两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无商标侵权行为,无虚假广告行为,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5)与公示方的合作中20201231日不存在计提欠款的情况。

6)截至20201231日,与公示方不存在未结诉讼、仲裁案件,或未执行完毕的生效法律文书。

7)同一到期媒体资源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备注:

1、计提欠款指以“天”为单位进行统计,公示方拥有最终解释权。

2、严重欠款行为指:

1)在北京首都机场广告公司及所属分(子)公司经营机场范围内三地(含)以上机场存在计提欠款。

2)在北京首都机场广告公司及所属分(子)公司经营机场范围内任一地机场存在账龄达六个月(含)以上计提欠款。

3)在北京首都机场广告公司及所属各分(子)公司经营机场范围内任一地机场存在因客户欠款导致的法律诉讼案件及未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

(二)对本次公示的到期媒体资源有经营意向的公司,应向公示方递交加盖公司公章的《经营意向函》及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经营意向函》的接收时间为2021122日至2021128。有经营意向的公司须在202112817:00前向公示方递交相关材料,递交时间以书面材料送达或邮件送达时间为准,逾期公示方将有权不再接收。

若公示到期后,到期媒体资源未续约或无经营意向公司,则公示方有权按《销售管理规定》及相关合同条款处理。

(四)《经营意向函》收取及媒体咨询联系方式

1、书面材料递交地址:武汉天河机场综合保障楼A609

邮政编码:430302 

2、联系人:熊薇、阮畅

3、联系电话:027- 85818411    027- 85819250

4、电子材料递交邮箱:

                                     湖北空港首广联合传媒有限公司

                                             2021年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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