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机场集团第二届“四型机场”技术创新大会会议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首都机场集团第二届“四型机场”技术创新大会会议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一、比选条件
本采购项目:首都机场集团第二届“四型机场”技术创新大会会议服务采购项目,已由北京首都机场广告有限公司批准执行,采购方为北京首都机场广告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一)项目概述:首都机场集团“四型机场”技术创新大会是由集团公司主办、广告公司承办的科技创新类展会,旨在落实集团公司科技创新工作要求,打造集团技术创新的对接平台、交流平台、推广平台和实践平台。
(二)比选范围:本项目为首都机场集团第二届“四型机场”技术创新大会提供全过程会议会展服务,包括会务统筹管理、会务信息化管理、会议创意策划优化、会议VI设计优化、展区设计搭建、会场规划布置、会场设备管理、现场服务保障、会议后勤服务、摄影摄像及后期制作、宣传推介、会议材料、宣传品制作等服务内容。
(四)服务期限:自签合同当日起开始至会议结束后30个工作日。
本次比选要求参选方具备以下条件:
(一)参选方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注册年限在2年以上,注册资金500万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无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违规违法行为的专业企业,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参选方须提供2019、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证明材料。
(三)参选方须具有会议管理业务相关的资质证明及文件(如中国展览馆协会、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或中国舞台美术学会颁发的会展相关资质证书)。
(四)参选方须具有从事会议会展服务类经验及业绩(2018年以来具有组织或承办参会嘉宾规模不低于300人的会议及展览面积不低于800平米的会展活动项目业绩的合同首页、签订页及体现会议规模的页面)。
(五)参选方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参股、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项目竞标,否则其参选将被拒绝。
(六)参选人与比选方案领取人需为同一人,否则其参选将被拒绝。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否则其参选将被拒绝。参选方需提供《非联合体形式参选承诺书》。
(八)能响应采购方提出的其他合理要求。
四、比选方案的获取
(一)报名时间:2021年3月22日至3月26日,上午09:30分至11:30分,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二)报名要求:2021年3月22日至3月26日期间比选方案由北京首都机场广告有限公司(电子邮件形式)下发,参选方收到比选方案后,需将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及《竞争性谈判比选方案发放记录表》回复至我公司邮箱。
五、现场踏勘
(一)集合时间:2021年3月29日下午13:30分
(二)集合地点:北京首都机场希尔顿酒店
(三)现场联系人:黎晓明 联系电话:010-64557782
(四)现场踏勘要求:自动放弃踏勘的参选方将视为对项目情况已经了解,任何由于未踏勘造成的项目延误及其他问题,责任将由参选方自行承担。
六、答疑会
(一)答疑会时间:2021年3月31日至4月2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
(二)答疑会地点:中国服务大厦B座4层北京首都机场广告有限公司484会议室。
(三)答疑会要求:采购方将针对参选方提出的与本项目相关的疑问进行解答。答疑会结束后,采购方将不再针对本项目具体问题进行单独解答。
七、参选文件的递交
(一)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0日上午08:30分,地点为中国服务大厦B座4层北京首都机场广告有限公司489房间。
(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采购方不予受理。提交文件的同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企业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参选方的法定代表人前来递交参选文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非法人前来递交参选文件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如不提供此类证件,采购方有权取消参选资格。
(四)除营业执照、企业资质、《无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违规违法行为承诺书》、《非联合体形式参选承诺书》及参选方法定代表人相关身份证明外,其他参选文件需要密封完好,并于封口处加盖公章,否则视为废标。
(五)在出现本公司认为不予缔约的合理情形时,本公司保留在签约之前任何时间接受或拒绝任何中选单位缔约的权利,且对受影响的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比选方式:召开比选评审会进行现场评审。
(七)此次比选将进行现场二次报价。
(八)采购方在任何时候发现参选方所提交的参选文件有下列情形的,有权取消其参选资格,已签订服务协议的,有权终止服务协议,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取消其今后一切项目的参与资格:
1、提供虚假的资料;
2、在实质性方面失实;
3、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北京首都机场广告有限公司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九、比选过程原则
(1)比选过程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在满足采购方各项要求的条件下,采取综合评审中选原则。
(2)现场二次报价,参选方应按照采购方的要求进行现场二次报价或二次修改参选文件实质内容条款并现场签字确认。
(3)比选评审过程中可能需要参选方代表对相关事项做出阐述或解释。
(4)比选期间,参选方有试图影响采购方和评审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参选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现场比选评审结束,评审结果经采购方内部审批流程决定后,将以书面形式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
(6)若参选方在中选后无正当理由不与广告公司签订采购合同的,经广告公司审定后,三年内将不再邀请其参加广告公司采购活动。
采购方:北京首都机场广告有限公司
联系人:黎晓明、李思逸
电话:010-64557782
电子邮件:PCEFTAT@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