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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告

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广告资源合同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1-05-06 来源: 作者: 点击次数:

2020年1230日江苏路铁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路铁)向我司发出关于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三层国内值机大厅及地下一层公共区灯箱媒体广告资源合同终止意向函。双方就解除条件协商一致,合同编号为DX-JSLT01-18C的广告经营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原合同)截至2021630日终止。2021425日江苏路铁致函我司,希望继续经营原合同项下媒体。现经双方协商一致,原合同可继续执行,执行条件不变。

为确保媒体资源合同执行的公平、公开、公正,现将原合同继续执行事宜进行公示。

一、公示内容

我司与江苏路铁按照原合同条款继续履行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合同期限、媒体价格不变。

媒体位置

媒体形式

媒体数量

媒体编号

三层国内值机大厅及地下一层公共区灯箱媒体

灯箱

22

3F-D0073F-D024B1-D011B1-D014

二、公示期限及相关要求

公示期自202156日至202158日。公示期内符合资质要求且有经营意向的公司可在20215817:00前向我司递交加盖公司公章的《经营意向函》。《经营意向函》中须标明媒体意向成交价格,若意向成交价格高于江苏路铁原合同价格,由我司与经营意向公司进行洽商。若意向成交价格低于江苏路铁原合同价格,我司有权拒绝并与江苏路铁继续履行原合同。

三、递交《经营意向函》公司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2、具有合法的国内广告发布和广告代理资质,且应具有合法经营媒体项目的相关资质。

3、截至20201231日,公司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4、截至20201231日,具备2年以上广告经营经验。

5、截至2021430日前两个年度(24个月)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出现以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手段取得经营权的记录;无违法记录,无商标侵权行为,无虚假广告行为,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6、截至2021430日前两个年度(24个月)内,在与我司(首都机场、大兴机场)合作过程中,未发生过因媒体安全或网络安全事件造成公示方被追责的情况。

7、与我司的合作中截至2021131日,不存在2020年计提广告费欠款;截至2021430日,2021年计提欠款账龄不超过3个月,且不存在2020年前的历史欠款。

8、截至20210430日,与我司不存在未结诉讼、仲裁案件,或未执行完毕的生效法律文书。

9、本次提交意向函公司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备注:计提欠款指以为单位进行统计,公示方拥有最终解释权。

四、《经营意向函》收取及媒体资讯联系方式

1、书面材料递交地址:北京市大兴区货邮一路海关货运大楼1804

2、联系人:张雯

3、联系电话:13522873080

4、电子材料递交邮箱:hainaiyakexin@163.com



                            北京首都机场广告有限公司

                                 2021年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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