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都机场广告有限公司首都机场航站楼广告媒体视频监控摄像头采购与安装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北京首都机场广告有限公司首都机场航站楼广告媒体视频监控摄像头采购与安装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一、比选条件
本采购项目:北京首都机场广告有限公司首都机场航站楼广告媒体视频监控摄像头采购与安装服务项目,已由北京首都机场广告有限公司批准执行,采购人为北京首都机场广告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一)项目概述:本项目为北京首都机场广告有限公司首都机场航站楼广告媒体视频监控摄像头采购与安装服务采购项目。包括视频监控摄像头、存储设备、安装与平台接入服务等,以实现对重点区域的广告媒体进行远程视频实时监控,提升广告公司的媒体安全管控能力。
(二)比选范围:本项目为“北京首都机场广告有限公司首都机场航站楼广告媒体视频监控摄像头采购与安装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内容及相关要求详见比选方案)。
项目要求:系统集成商采购并在首都机场航站楼内安装监控摄像头和NVR(网络视频录像机)等设备,摄像头成像效果不低于1080P(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DH-IPC-HFW5433K-Z-I2)400万红外变焦枪型网络摄像机、网络硬盘录像机DH-NVR5032-4KS2、希捷6TB硬盘ST6000NM021A。监控主机可接入128路以上高清网络视频及预留相应存储备份盘位。6T以上监控级硬盘。视频可存储90天,冗余15%。)。视频信号需要接入首都机场股份公司CCTV系统(首都机场安防监控集成管理平台,东方网力品牌版本为PVG 10.1),满足其技术需求,并能够存储90天。最终实现对广告公司所辖范围内的重要媒体(68处视频采集点)进行实时远程监控,可在指定的地点进行实时监看和回放。
(四)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提供项目设备3年质保期,施工1年免费维保。
本次比选要求参选人具备以下条件:
(一)参选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注册年限在2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并无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违规违法行为(信用中国及安防企业资质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查询截图)的专业企业;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样票或复印件)。
(二)参选人须提供2019年、2020年经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
(三)参选人须具有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证书二级以上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四)参选人须具有有效的建筑业企业专业承包(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或施工总承包。
(五)参选人须具有有效的北京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六)参选人须具有从事机场施工的经验和业绩(提供2018年1月1日以来的证明材料,提供销售合同,应体现合同首尾页,项目范围和内容,合同年限,项目起止时间,双方签字页等内容。或提供验收报告,加盖用户公章)。
(七)参选人承诺使用的工具、材料和设备符合国家和北京首都国际机场有关安全标准及规范要求(提供承诺书)。
(八)参选人承诺能够按时办理首都机场航站楼管理部等单位所要求的相关施工审批手续、人员证件。能够按时完成设备与系统调试并接入首都机场股份公司CCTV系统(首都机场安防监控集成管理平台,东方网力品牌版本为PVG 10.1)。
(九)参选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参股、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项目竞标,否则其参选将被拒绝。
(十)参选人与比选方案领取人需为同一人,否则其参选将被拒绝。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否则其参选将被拒绝。参选人需提供《非联合体形式参选承诺书》。
(十二)能响应比选方提出的其他合理要求。
四、比选方案的获取:
(一)报名时间:2021年7月7日至7月12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二)报名地点:北京市顺义区中国服务大厦5层北京首都机场广告有限公司599房间
(三)比选方案的领取时间和地点:2021年7月7日至7月12日期间比选方案由北京首都机场广告有限公司现场(电子邮件形式)下发,参选人收到比选方案后,需填写(或以电子邮件形式回复给我公司邮箱)《比选方案发放记录表》并盖公章。
五、现场踏勘:
建议参选人登录广告公司全景系统对北京首都国际机场(https://720yun.com/t/1dvkOq7q7pw#scene_id=55725585)航站楼进行在线踏勘。确有必要实地踏勘者请在2021年7月12日17时前联系提交申请。隔离区内每公司限一人,并按照机场公安局要求办理控制区二类通行证。
5.1集合时间:2021年7月14日上午9时
5.2集合地点: 北京首都国际机场T3航站楼 。
5.3现场踏勘要求:自动放弃踏勘的参选人将视为对项目情况已经了解,任何由于未踏勘造成的项目延误及其他问题,责任将由参选人自行承担。
六、参选文件的递交:
(一)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9日上午9时,地点为:中国服务大厦4层489会议室。
(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提交文件的同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企业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前来报价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非法人前来报价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如不提供此类证件,比选人有权取消参选资格。
(四)除营业执照、企业资质、无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违规违法行为证明材料、《非联合体形式参选承诺书》及参选方法定代表人相关身份证明外,其他参选文件需要密封完好,并于封口处加盖公章,否则视为废标。
(五)在出现本公司认为不予缔约的合理情形时,本公司保留在签约之前任何时间接受或拒绝任何中选单位缔约的权利,且对受影响的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比选方式:召开比选评审会进行现场评审。
(七)此次比选不进行现场二次报价。
(八)采购人在任何时候发现参选人所提交的参选文件有下列情形的,有权取消其参选资格,已签订服务协议的,有权终止服务协议,不承担任何责任且在三年内将不再邀请其参加广告公司采购项目:
1、提供虚假的资料;
2、在实质性方面失实;
3、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北京首都机场广告有限公司官网发布。
八、比选过程原则:
(1)比选过程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在满足比选方各项要求的条件下,采取综合评审中选原则。
(2)此次比选不进行现场二次报价。如修改参选文件实质内容条款,则参选人应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对修改参选文件实质内容条款并现场签字确认
(3)比选评审过程中可能需要参选人代表对相关事项做出阐述或解释。
(4)比选期间,参选人有试图影响采购人和评审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参选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现场比选评审结束,评审结果经采购人内部审批流程决定后,将以书面形式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
比选人:北京首都机场广告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华男、张超宇
电话:010-64557427
电子邮件:wanghuanan@cah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