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都机场广告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绵阳南郊机场T2航站楼灯箱媒体建设工程项目比选公告
北京首都机场广告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绵阳南郊机场T2航站楼灯箱媒体建设工程项目比选公告
一、比选条件
北京首都机场广告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绵阳南郊机场T2航站楼灯箱媒体建设工程项目,已由北京首都机场广告有限公司批准执行,比选人为北京首都机场广告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一)项目概述:本项目为北京首都机场广告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采购项目。项目资金由江苏分公司自筹。
(二)比选范围:本项目为北京首都机场广告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绵阳南郊机场T2航站楼灯箱媒体建设工程。媒体新建广告灯箱28块,面积约为651.52㎡。
三、参选人资格要求:
本次比选要求参选人具备以下条件:
(一)参选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注册年限在2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地位、拥有相应资质并无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违规违法行为的专业企业;
(二)参选人须具有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贰级或者其他工程类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三)参选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9年、2020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须盖有审计单位公章,并且包括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两部分的完整报告);
(五)提供2019年1月至开标日,独立承担过中标金额50万及以上机场灯箱媒体建设项目的证明文件,如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选)通知书,复印件续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合同协议书需有关键页:首页、签字页、明确金额页即可);
(六)参选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参股、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项目竞标,否则其参选将被拒绝。
(七)参选人与比选方案领取人需为同一人,否则其参选将被拒绝。
(八)企业须具备完整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保障,且三年内未出现任何安全事件(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否则其参选将被拒绝。参选人需提供《非联合体形式参选承诺书》。
(十)能响应比选方提出的其他合理要求。
四、比选方案的获取:
(一)报名时间:2021年08月20日至08月27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二)报名地点: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机场货运中心206室。
(三)比选方案的领取时间和地点:2021年08月20日至08月27日期间比选方案由北京首都机场广告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现场(或电子邮件形式)下发,参选人收到比选方案后,需填写(或以电子邮件形式回复给我公司邮箱)《比选方案发放记录表》并盖公章。
五、现场踏勘:
(一)集合时间:2021年08月31日上午10时30分。
(二)集合地点: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机场货运中心206室。
(三)现场联系人:郑博方 闫 涵
(四)现场踏勘要求:自动放弃踏勘的参选人将视为对项目情况已经了解,任何由于未踏勘造成的项目延误及其他问题,责任将由参选人自行承担。
六、参选文件的递交:
(一)参选文件和样品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9月08日上午9时,地点为: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机场货运中心206室。
(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提交文件的同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企业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前来报价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非法人前来报价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如不提供此类证件,比选人有权取消参选资格。
(四)除营业执照、企业资质、无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违规违法行为证明材料、《非联合体形式参选承诺书》、样品及参选方法定代表人相关身份证明外,其他参选文件需要密封完好,并于封口处加盖公章,否则视为废标。
(五)在出现本公司认为不予缔约的合理情形时,本公司保留在签约之前任何时间接受或拒绝任何中选单位缔约的权利,且对受影响的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比选方式:召开比选评审会进行现场评审。
(七)此次比选将不进行现场二次报价。
(八)采购人在任何时候发现参选人所提交的参选文件有下列情形的,有权取消其参选资格,已签订服务协议的,有权终止服务协议,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且在三年内不再邀请其参加广告公司(法定备案招标项目除外)采购活动:
1、提供虚假的资料;
2、在实质性方面失实;
3、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在“北京首都机场广告有限公司官网”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比选采购公告。
八、比选过程原则:
(1)比选过程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在满足比选方各项要求的条件下,采取综合评审中选原则。
(2)比选评审过程中可能需要参选人代表对相关事项做出阐述或解释。
(3)比选期间,参选人有试图影响比选人和评审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参选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现场比选评审结束,评审结果经比选人内部审批流程决定后,将以书面形式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
比选人:北京首都机场广告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现场联系人:郑博方 闫 涵
联系电话:15573101115 18284560601
邮箱:16454969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