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分公司广告画面喷绘制作项目比选公告
内蒙古分公司广告画面喷绘制作项目比选公告
一、比选条件
本采购项目:北京首都机场广告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广告画面喷绘制作项目,已由北京首都机场广告有限公司批准执行,采购人为北京首都机场广告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一)项目概述:本项目为内蒙古分公司所属广告画面喷绘制作采购项目。
(二)比选范围:本项目为负责对呼和浩特机场、包头机场、海拉尔机场、扎兰屯机场,航站楼户内外各类媒体和户外各类广告媒体画面喷绘制作。
(四)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签订一年,一年服务期满可根据参选方年度考核合格度进行续约
本次比选要求参选人具备以下条件(该条款下所需要求,均需在采购文件中有所对应,且需相关资料对其支撑):
(一)参选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注册年限在2年以上,注册资金为50万元以上,具有独立法人地位,无失信被执行人及违规违法行为的专业企业。(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的查询截图)。
(二)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
(三)参选人至少具备一台5M喷幅的喷绘设备,提供设备购买合同或者进口报税单据等,购买方需与参选人一致。
(四)参选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参股、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项目竞标,否则其参选将被拒绝;
(五)参选人与比选方案领取人需为同一人,否则其参选将被拒绝。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否则其参选将被拒绝;参选人需提供《非联合体形式参选承诺书》。
(七)能响应比选方提出的其他合理要求。
四、比选方案的获取:
(一)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1日至12月27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二)报名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白塔机场
(三)比选方案的领取时间和地点:2021年12月20日至12月24日期间比选方案由北京首都机场广告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现场(电子邮件形式)下发,参选人收到比选方案后,需填写(或以电子邮件形式回复给我公司邮箱)《比选方案发放记录表》并盖公章。
五、现场踏勘:
(一)集合时间:2021年12月22日呼和浩特机场;2021年12月22日包头机场;2021年12月23日海拉尔机场;2021年12月24日扎兰屯机场;
(二)集合地点:根据集合时间,参选人可提前联系,约定踏勘地点。
(三)现场联系人:王程英、郝小伟
联系电话:13804713997、15147755421
(四)现场踏勘要求:自动放弃踏勘的参选人将视为对项目情况已经了解,任何由于未踏勘造成的项目延误及其他问题,责任将由参选人自行承担。
六、参选文件的递交:
(一)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8日上午11时,地点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长安金座2单元704。
(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提交文件的同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企业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前来报价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非法人前来报价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如不提供此类证件,比选人有权取消参选资格。
(四)除营业执照、企业资质、无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违规违法行为证明材料、《非联合体形式参选承诺书》及参选方法定代表人相关身份证明外,其他参选文件需要密封完好,并于封口处加盖公章,否则视为废标。
(五)在出现本公司认为不予缔约的合理情形时,本公司保留在签约之前任何时间接受或拒绝任何中选单位缔约的权利,且对受影响的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比选方式:召开比选评审会进行现场评审。
(七)此次比选不进行现场二次报价。
(八)采购人在任何时候发现参选人所提交的参选文件有下列情形的,有权取消其参选资格,已签订服务协议的,有权终止服务协议,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取消其今后一切项目的参与资格:
1、提供虚假的资料;
2、在实质性方面失实;
3、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北京首都机场广告有限公司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八、比选过程原则:
(1)比选过程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在满足比选方各项要求的条件下,采取综合评审中选原则。
(2)比选评审过程中可能需要参选人代表对相关事项做出阐述或解释。
(3)比选期间,参选人有试图影响采购人和评审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参选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现场比选评审结束,评审结果经采购人内部审批流程决定后,将以书面形式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
比选人:北京首都机场广告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联系人:王程英、郝小伟
电话:13804713997、15147755421
电子邮件:73568046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