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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告

内蒙古分公司呼和浩特机场T2航站楼行李提取厅墙体灯箱媒体新建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21 来源: 作者: 点击次数:

内蒙古分公司呼和浩特机场T2航站楼行李提取厅墙体灯箱媒体新建项目比选公告

一、比选条件

本采购项目:呼和浩特机场T2航站楼行李提取厅墙体灯箱媒体新建项目,已由北京首都机场广告有限公司批准执行,采购人为北京首都机场广告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二、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一)项目概述:呼和浩特T2航站楼行李提取厅墙体LED光源灯箱媒体建设项目,T2航站楼行李提取厅新建媒体6块,灯箱形式为无边框外扣式卡布灯箱,共计新建灯箱面积102.72㎡,其中包含制作、安装、运输、调试等。

(二)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三)服务期限:本项目施工期限为15天(自合同签订日算起)。

三、参选人资格要求

本次比选要求参选人具备以下条件(该条款下所需要求,均需在采购文件中有所对应,且需相关资料对其支撑):

(一)参选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注册年限在2年以上,注册资金为200万元以上,具有独立法人地位、无失信被执行人及违规违法行为的专业企业。(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的查询截图)

(二)参选人须具有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贰级或者其他工程类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三)参选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企业须三年内未出现任何安全事件(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五)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参选人公章。
    (六)提供20191月至开标日,独立承担过中标金额50万及以上机场灯箱媒体建设项目的证明文件,如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选)通知书,复印件续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合同协议书需有关键页:首页、签字页、明确金额页即可)。

(七)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9年、2020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须盖有审计单位公章,并且包括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两部分的完整报告)。

(八)参选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参股、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项目比选,否则其参选将被拒绝。

(九)参选人与比选方案领取人需为同一人,否则其参选将被拒绝。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否则其参选将被拒绝。参选人需提供《非联合体形式参选承诺书》。

(十一)能响应比选方提出的其他合理要求。

四、比选方案的获取:

(一)报名时间:20211221日至1227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二)报名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白塔机场

(三)比选方案的领取时间和地点:20211221日至1227日期间比选方案由北京首都机场广告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现场(电子邮件形式)下发,参选人收到比选方案后,需填写(以电子邮件形式回复给我公司邮箱)《比选方案发放记录表》并盖公章。

五、现场踏勘:

(一)集合时间:20211222日下午14

(二)集合地点:呼和浩特机场T2航站楼。

(三)现场联系人:王程英、郝小伟    

联系电话:1380471399715147755421

(四)现场踏勘要求:自动放弃踏勘的参选人将视为对项目情况已经了解,任何由于未踏勘造成的项目延误及其他问题,责任将由参选人自行承担。

六、参选文件的递交:

(一)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1228日上午9时,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长安金座C座二单元701室。

(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提交文件的同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企业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参选方的法定代表人前来报价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非法人前来报价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如不提供此类证件,我方有权取消参选资格。

(四)除营业执照、企业资质、无失信被执行人及违规违法行为证明材料、《非联合体形式参选承诺书》及参选人法定代表人相关身份证明外,其他参选文件需要密封完好,并于封口处加盖公章,否则视为废标。

(五)在出现本公司认为不予缔约的合理情形时,本公司保留在签约之前任何时间接受或拒绝任何中选单位缔约的权利,且对受影响的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比选方式:召开比选评审会进行现场评审。

(七)此次比选不进行现场二次报价。

(八)采购人在任何时候发现参选人所提交的参选文件有下列情形的,有权取消其参选资格,已签订服务协议的,有权终止服务协议,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取消其今后一切项目的参与资格:

1、提供虚假的资料;

2、在实质性方面失实;

3、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北京首都机场广告有限公司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八、比选过程原则:

1)比选过程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在满足比选方各项要求的条件下,采取综合评审中选原则。

2)比选评审过程中可能需要参选人代表对相关事项做出阐述或解释。

3)比选期间,参选人有试图影响采购人和评审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参选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现场比选评审结束,评审结果经采购人内部审批流程决定后,将以书面形式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

九、联系方式

比选人:北京首都机场广告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联系人:王程英、郝小伟

电话:1380471399715147755421

电子邮件:73568046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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