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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告

内蒙古分公司媒体维修维护、保洁、巡视及画面安装服务外包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24 来源: 作者: 点击次数:

内蒙古分公司媒体维修维护、保洁、巡视及画面安装服务外包项目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北京首都机场广告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媒体保洁、维修维护、巡视及画面安装外包服务项目,已由北京首都机场广告有限公司批准执行,采购人为北京首都机场广告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二、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一)项目概述:本项目为内蒙古分公司所属媒体保洁、维修维护、巡视及画面安装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为保障内蒙古分公司所辖机场媒体区域全部(户内、外)广告媒体安全正常运行,媒体画面安装、保洁(每月一次),做好广告媒体24小时日常巡视工作及记录,并及时报告广告运行问题,简单问题能够现场恢复并做好巡视记录及图像留存,确保媒体正常发布和媒体运行安全。

(二)比选范围:本项目为本项目服务范围位于内蒙古分公司所辖机场媒体(呼和浩特机场、包头机场、海拉尔机场、扎兰屯机场)及本合同有效期内新增的广告媒体。

(三)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四)服务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日期计)。

三、参选人资格要求

本次比选要求参选人具备以下条件:

3.1参选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注册年限在2年以上,且注册资金在100万元(含)以上,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并无违规违法行为的专业企业(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的查询截图)。

3.2参选人拟派人员须具有4个以上(含)电工操作证且在有限期内。

3.3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

3.4提供20201月起公共场所相关广告媒体运行保障相关经验和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提供首页、项目内容页、签署页)。 

3.5灯箱制作生产经验2年以上,且20201月起至报名截止日期间,在机场或其他公共交通场所独立完成灯箱制作安装项目达1个(含)以上,每个项目要求不低于50㎡(含)。(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提供首页、项目内容页、签署页)。

3.6本项目拟派负责人能够熟练掌握并能使用电脑办公软件(wordexcelPowerPoint等)及手机app软件,制作、统计、汇总相关信息、数据。(参选人需提供承诺书)

3.7参选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参股、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项目竞标,否则其参选将被拒绝。

3.8参选人与比选方案领取人需为同一人,否则其参选将被拒绝。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否则其参选将被拒绝。参选人需提供《非联合体形式参选承诺书》。详见附件1

3.10能响应比选方提出的其他合理要求。

四、采购方案的获取:

(一)报名时间:2022624日至628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

(二)报名地点:呼和浩特机场贵宾楼306

(三)采购方案的领取时间和地点:2022624日至628日期间采购方案由北京首都机场广告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现场(电子邮件形式)下发,参选人收到采购方案后,需填写(以电子邮件形式回复给我公司邮箱)《采购方案发放记录表》并盖公章。

五、现场踏勘:

(一)集合时间:2022627日上午9

(二)集合地点:呼和浩特机场、海拉尔机场、包头机场、扎兰屯机场航站楼,因地点不同,需要踏勘的参选单位请提前一天联系。 

(三)现场联系人:王程英 郝小伟     联系电话:1380471399715147755421

(四)现场踏勘要求:自动放弃踏勘的参选人将视为对项目情况已经了解,任何由于未踏勘造成的项目延误及其他问题,责任将由参选人自行承担。

六、参选文件的递交:

(一)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629日上午9时,地点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长安金座C座二单元704室。

(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三)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前来报价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非法人前来报价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如不提供此类证件,比选人有权取消参选资格。

(四)除营业执照、企业资质、无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违规违法行为证明材料、《非联合体形式参选承诺书》及参选方法定代表人相关身份证明外,其他参选文件需要密封完好,并于封口处加盖公章,否则视为废标。

(五)参选方不得将采购方案、现场踏勘、答疑及采购期间沟通过程的所有信息及资料透露给第三方。

(六)在出现本公司认为不予缔约的合理情形时,本公司保留在签约之前任何时间接受或拒绝任何中选单位缔约的权利,且对受影响的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比选方式:召开比选评审会进行现场评审。

(八)此次比选将不进行现场二次报价。

(九)采购人在任何时候发现参选人所提交的参选文件有下列情形的,有权取消其参选资格,已签订服务协议的,有权终止服务协议,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且在三年内不再邀请其参加广告公司(法定备案招标项目除外)采购活动:

1、故意提供虚假的资料;

2、在实质性方面失实;

3、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北京首都机场广告有限公司官网发布。

八、采购过程原则:

1)采购过程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在满足比选方各项要求的条件下,采取综合评审中选原则。

2)采购评审过程中需要参选人代表对相关事项做出阐述或解释。

3)采购过程期间,参选人有试图影响采购人和评审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参选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采购现场评审结束,评审结果经采购人内部审批流程决定后,将以书面形式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

5)若参选人在中选后无正当理由不与广告公司签订采购合同的,经广告公司审定后,三年内将不再邀请其参加广告公司采购活动。

九、联系方式

比选人:北京首都机场广告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联系人:王程英 郝小伟

电话:1380471399715147755421

电子邮件:73568046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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