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分公司南昌昌北国际机场2号航站楼LED光源灯箱媒体新建项目采购公告
江西分公司南昌昌北国际机场2号航站楼LED光源灯箱媒体新建项目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北京首都机场广告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南昌昌北国际机场2号航站楼LED光源灯箱媒体新建项目。已由北京首都机场广告有限公司批准执行,采购人为北京首都机场广告有限公司江西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一)项目概述:本项目为江西分公司所属南昌昌北国际机场2号航站楼LED光源灯箱媒体新建采购项目。
(二)比选范围:该项目新建媒体总面积为228.9737平方米,媒体周围的装饰面积为:51.22平方米,共计:280.1937平方米。媒体均位于南昌昌北国际机场T2航站楼C区, 媒体的数量:16个(其中到达夹层: 12个,出发厅:4个),媒体形式均为LED灯箱媒体。
(四)服务期限:施工工期30天(按合同实际签订日期起算)。
本次比选要求参选人具备以下条件
3.1参选人须满足的基本要求:参选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注册年限在2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地位、无失信被执行人及违规违法行为的专业企业。(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的查询截图)。
3.2参选人须满足的资质要求:参选人须具有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贰级或者其他工程类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资质证书)。
3.3参选人须满足的安全要求:参选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须三年内未出现任何安全事件(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4参选人须满足的人员要求:参选公司拟派人员数量为2人(含2人)以上,且无犯罪记录。拟派人员须具备电工、高空作业等专业特种作业操作证,若有电焊环节,需提供焊工证,所提供的操作证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参选公司必须保证施工人员与特种作业证件相符,否则一经发现停止施工,情节严重者扣除合同款。(提供拟派人员电工证、高空作业证、电焊证(若有)、无犯罪证明)
3.5参选方须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需提供2021年度及2022年度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正规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银行提供)。
3.6参选人须满足的经验要求:参选人须具有制作广告灯箱的经验,提供 2019 年 1 月至2022年7月,独立承担过中标金额 50 万及以上大型公共场所(基础设施)灯箱媒体建设项目的证明文件,如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选)通知书,复印件续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合同协议书需有关键页:首页、签字页、明确时间页及金额页即可)。并能提供施工项目合格验收证明资料。
3.7参选方参会和施工前,须提前了解当地政府及机场方防疫政策,按照当地政府及机场的要求做好相关防疫,并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3.8参选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参股、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项目竞标,否则其参选将被拒绝。
3.9参选人与比选方案领取人需为同一人,否则其参选将被拒绝。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否则其参选将被拒绝。参选人需提供《非联合体形式参选承诺书》。
3.11能响应比选方提出的其他合理要求。
四、采购方案的获取:
(一)报名时间:2022年7月29日至8月4日,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
(二)报名地点:江西省南昌市解放西路49号明珠广场H座11楼1111室
(三)采购方案的领取时间和地点:2022年7月29日至8月4日期间采购方案由北京首都机场广告有限公司江西公司现场(电子邮件形式)下发给资格审查通过后的意向方,意向方收到采购方案后,需填写《采购方案发放记录表》并盖公章后,以纸质或以电子邮件形式回复给采购方。
五、现场踏勘:
(一)集合时间:2022年8月2日上午10时
(二)集合地点:南昌昌北国际机场T2航站楼
(三)现场联系人:沈晓宁 联系电话:(0791)87653283(四)现场踏勘要求:自动放弃踏勘的参选人将视为对项目情况已经了解,任何由于未踏勘造成的项目延误及其他问题,责任将由参选人自行承担。
六、参选文件的递交:
(一)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0日上午09时,地点为:江西省南昌市解放西路49号明珠广场H座11楼1111室。
(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三)参选方的法定代表人前来参选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非法人前来报价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如不提供此类证件,采购方有权取消其参选资格。(相关文件需在参选文件内密封完好)
(四)除营业执照、《非联合体形式参选承诺书》及参选方法定代表人相关身份证明外,其他参选文件需要密封完好,并于封口处加盖公章,否则视为废标。
(五)参选方不得将采购方案、现场踏勘、答疑及采购期间沟通过程的所有信息及资料透露给第三方。
(六)在出现采购人认为不予缔约的合理情形时,采购人保留在签约之前任何时间接受或拒绝任何中选单位缔约的权利,且对受影响的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比选方式:召开比选评审会进行现场评审。
(八)此次比选不进行现场二次报价。
(九)采购人在任何时候发现参选人所提交的参选文件有下列情形的,有权取消其参选资格,已签订服务协议的,有权终止服务协议,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且在三年内不再邀请其参加广告公司(法定备案招标项目除外)采购活动:
1、故意提供虚假的资料;
2、在实质性方面失实;
3、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北京首都机场广告有限公司官网发布。
八、采购过程原则:
(1)比选过程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在满足比选方各项要求的条件下,采取综合评审中选原则。
(2)比选评审过程中可能需要参选人代表对相关事项作出阐述或解释。
(3)比选期间,参选人有试图影响采购人和评审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参选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现场比选评审结束,评审结果经采购人内部审批流程决定后,将以书面形式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
(5)若参选人在中选后无正当理由不与广告公司签订采购合同的,经广告公司审定后,三年内将不再邀请其参加广告公司采购活动。
九、联系方式:
比选人:北京首都机场广告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联系人:沈晓宁
联系电话:(0791)87653283
电子邮箱:64295955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