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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告

北京首都机场广告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长春龙嘉国际机场媒体服务保障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29 来源:广告公司 作者:广告公司 点击次数:

北京首都机场广告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长春龙嘉国际机场媒体服务保障项目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北京首都机场广告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长春龙嘉国际机场媒体服务保障项目,已由北京首都机场广告有限公司批准执行,采购人为北京首都机场广告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二、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一)项目概述:本项目为吉林分公司所属长春龙嘉国际机场媒体服务保障项目

(二)比选范围:本项目为北京首都机场广告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长春龙嘉国际机场媒体服务保障。

项目概述:本项目维保范围包含吉林分公司所属长春龙嘉国际机场媒体及办公区的媒体巡视保障(含媒体巡视、媒体保洁)、媒体维修维护(含电气设备维修维护、应急保障、重要保障值守)、媒体换刊。确保媒体正常发布和媒体运行安全。

(三)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四)服务期限:自签订之日起一年

三、参选人资格要求

本次比选要求参选人具备以下条件:

3.1参选方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注册年限在 2 年以上且注册资金在100 万元(含)以上,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并无违规违法行为的专业企业,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的查询截图。

3.2需提供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资信证明。

3.3项目分为媒体巡视保障、媒体维修维护、媒体换刊三部分,人员配备及方案均需独立设置,不得互相兼职。

3.4参选方拟派专职巡视人员,需为参选方正式员工,并具有 2 个以上(含)电工证且在有限期内,参选方提供有效期内电工证、及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参选方缴纳)复印件。

3.5参选方拟派媒体维修维护(及月度安全检查)电工至少1人,需为参选方正式员工。提供有效期内电工证、及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参选方缴纳)复印件。需提供拟派电工人员的电工相关工作经历、电工相关资质等级证书等经验证明资料。

3.6本项目拟派负责人能够熟练掌握并能使用电脑办公软(wordexcel PowerPoint 等)及手机 app 软件,制作、统计、汇总相关信息、数据。

3.7提供本项目户外巡视专用机动车辆的车辆照片、行驶证照片。

3.8参选方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参股、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项目竞标,否则其参选将被拒绝。

3.9参选单位与比选方案领取单位需为同一单位,否则其参选将被拒绝。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否则其参选将被拒绝。参选方需提供《非联合体形式参选承诺书》。

3.11参选方需按要求提供参选文件,能响应比选方提出的其他合理要求。

四、采购方案的获取:

(一)报名时间:2022729日至85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 时至 4: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二)报名地点:长春龙嘉国际机场公安楼415室。

(三)采购方案的领取时间和地点: 2022729日至 85日,期间采购方案由北京首都机场广告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现场(电子邮件形式)下发,参选人收到采购方案后,需填写(以电子邮件形式回复给我公司邮箱)《采购方案发放记录表》并盖公章。

五、现场踏勘:

(一)集合时间:2022年8 4 日上午 9:30

(二)集合地点:长春龙嘉国际机场公安楼413室。

(三)现场联系人:王建树,姜伟滨    

联系电话:0431-77786055,0431-77786057

(四)现场踏勘要求:自动放弃踏勘的参选人将视为对项目情况已经了解,任何由于未踏勘造成的项目延误及其他问题,责任将由参选人自行承担。

六、参选文件的递交:

(一)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 810日上午 9时,地点为:伟峰国际706室。

(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三)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前来报价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非法人前来报价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如不提供此类证件,采购人有权取消参选资格。

(四)除营业执照、《非联合体形式参选承诺书》及参选方法定代表人相关身份证明外,其他参选文件需要密封完好,并于封口处加盖公章,否则视为废标。

(五)参选方不得将采购方案、现场踏勘、答疑及采购期间沟通过程的所有信息及资料透露给第三方。

(六)在出现本公司认为不予缔约的合理情形时,本公司保留在签约之前任何时间接受或拒绝任何中选单位缔约的权利,且对受影响的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比选方式:召开比选评审会进行现场评审。

(八)此次比选不进行现场二次报价。

(九)采购人在任何时候发现参选人所提交的参选文件有下列情形的,有权取消其参选资格,已签订服务协议的,有权终止服务协议,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且在三年内不再邀请其参加广告公司(法定备案招标项目除外)采购活动:

1、故意提供虚假的资料;

2、在实质性方面失实;

3、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北京首都机场广告有限公司官网发布。

八、采购过程原则:

1)采购过程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在满足比选方各项要求的条件下,采取综合评审中选原则。

2)本次比选不进行现场二次报价。

3)比选评审过程中可能需要参选人代表对相关事项作出阐述或解释。

4)采购过程期间,参选人有试图影响采购人和评审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参选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采购现场评审结束,评审结果经采购人内部审批流程决定后,将以书面形式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

6)若参选人在中选后无正当理由不与广告公司签订采购合同的,经广告公司审定后,三年内将不再邀请其参加广告公司采购活动。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首都机场广告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

联系人:王建树,姜伟滨

电话:0431-77786055,0431-77786057

电子邮件:1776991902 @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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