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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告

首都机场集团传媒有限公司诉讼担保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10 来源: 作者: 点击次数:

首都机场集团传媒有限公司诉讼担保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采购项目为首都机场集团传媒有限公司诉讼案件财产保全担保服务项目。项目采购人为首都机场集团传媒有限公司(简称“传媒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比选(以下简称“比选”)。

2.项目概况及服务要求

2.1项目概述

本项目为根据传媒公司及顺义区人民法院(简称“顺义法院”)要求向顺义法院提供诉讼财产保全担保服务。

2.2项目范围

传媒公司诉讼案件提供诉讼财产保全担保服务,共三个诉讼案件。

2.3服务期限

本项目自传媒公司向法院提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之日起至财产保全之诉全部结案且申请执行时效届满之日终止,包括因诉讼财产保全错误引发诉讼全部结案且申请执行时效届满之日。

2.4项目需求

提供传媒公司诉讼案件财产保全担保服务,共三个诉讼案件,申请保全金额预计最高分别为:1266.6625万元、2814.7250万元、4282.807858万元;申请保全金额最终以传媒公司向顺义区法院提交的保全申请为准。中选人根据传媒公司及顺义区法院要求向顺义区法院提供相应担保。

中选人不能按照传媒公司要求的时限和材料向顺义法院提供相应担保的,传媒公司有权取消中选人资格并与综合评分排名顺位的下一顺位参选单位开展担保业务。

2.5控制价

本项目控制价为人民币壹拾柒万元整(170,000.00元),各参选单位按照阶梯报价模式对诉讼担保服务费率进行报价,根据服务费率计算得出的服务费用不得超过控制价,否则采购人将拒绝支付超出部分费用

    本服务项目费用以实际发生为准,中选人根据采购人指令向顺义法院提供担保服务,并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服务费;若未发生担保服务的,则无需支付费用。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提供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注册资本证明。

3.2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

3.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提供至少五份2022年度诉讼担保保函证明。

3.4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三年(2019-2021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需盖有审计单位公章,并且包括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两部分的完整报告)。

3.5参选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参股、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项目比选,否则其参选将被拒绝。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否则其参选将被拒绝。参选人需提供《非联合体形式参选承诺书》。

3.7无违法犯罪记录、且无拒不承担为财产保全申请人履行担保义务记录的书面保证。

3.8无纳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书面保证(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9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备案表(即中国银保监会对保险人开展该项业务的备案手续,需加盖中国银保监会财产保险人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专用印章)。

3.10保险人非总公司的,应当提交总公司允许该分公司经营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业务并以总公司的资产承担赔偿责任的授权证明。

3.11保险人应当具有与其业务规模和风险程度相适应的最低偿付能力,并提供最新的偿付能力证明(包括审计报告、偿付能力报表)。

3.12能响应采购方提出的其他合理要求。

4.发布公告的时间及媒介

发布时间:20233109:00202331317:00

发布媒介:本次比选公告在“首都机场集团传媒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5.资格审查

5.1参选意向方需依照“3.参选人资格要求”递交资格证明材料,审核资料需提交纸质复印件(逐页加盖公章),并提交以上资料的电子版扫描件。

5.2递交截止时间:2023314日下午17:00

递交地点:中国服务大厦B5层首都机场集团传媒有限公司5A03房间。

5.3比选公告发出后,采购人对参选意向方所提交的参选资格进行审查,审查结果将在2023315日下午15通知参选意向方(法定节假日除外,时间顺延)。

6.比选方案的发放

采购人将盖有公章(含骑缝章)的比选方案电子版发放给资格审核通过的参选意向方,要求参选意向方填写比选方案发放记录表并盖公章。

7.参选文件的递交

7.1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3229:30,地点:中国服务大厦B4层首都机场集团传媒有限公司489房间。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3参选文件均需密封完好,并于封口处加盖公章,否则视为废标。

以下资料需在密封文件外单独提供:

1)参选方的法定代表人前来参选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非法定代表人前来参选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如未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采购方有权取消其参选资格。

8.1 采购方式:召开比选评审会进行现场评审。

8.2参选人应按照采购人的要求进行现场二次报价,各参选单位二次报价的价格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的价格。

9.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丹

联系电话:01064557724

电子邮箱:flswzy@cahs.com.cn

地址:中国服务大厦B5层首都机场集团传媒有限公司5A03房间



附:非联合体形式参选承诺书


              

非联合体形式参选承诺书


致首都机场集团传媒有限公司:

我公司           参加本次传媒公司诉讼案件诉讼保全担保服务比选,非联合体参选。

特此承诺。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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