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机场集团传媒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媒体服务保障项目采购公告
首都机场集团传媒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媒体服务保障项目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首都机场集团传媒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媒体服务保障项目,已由首都机场集团传媒有限公司批准执行,采购人为首都机场集团传媒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一)项目概述:本项目为媒体服务保障项目采购。本项目维保范围包含天津分公司所属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媒体巡视保障(含媒体巡视、媒体保洁)、媒体维修维护等。(含电气设备维修维护、应急保障、重要保障值守、施工现场协调保障等)、办公区域用电安全及相关小型维修、媒体换刊等。确保天津分公司媒体安全、正常运行,满足分公司媒体换刊要求并及时完成。
(二)比选范围:本项目巡视、维保范围位于首都机场集团传媒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所属T1、T2航站楼楼内及户外等区域内全部广告媒体及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新增的广告媒体;办公区域用电安全
1、服务需求
1.1分公司所辖天津滨海国际机场户内外各类媒体(含画面、箱体及主结构等安全因素)的安全巡视检查及维修维护。
1.2分公司所辖天津滨海国际机场户内、户外等区域内所有广告媒体及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新增的广告媒体巡视、维修维护及画面安装。
1.3分公司所辖电子类媒体网络安全现场保障支持。
1.4媒体施工现场的协作保障工作。
1.5分公司办公区域用电安全及相关小型维修
2、服务方案
2.1.1天津滨海国际机场范围内所有广告媒体的配电设备及分公司办公区域所使用场所的照明用电、动力用电以及配电箱所有380V/220V电气线路和电力电缆负荷线路。
2.1.2检修时间:航站楼内广告配电设备每周检查(维修)一次;航站楼外广告配电设备及办公区设备每半个月检查一次(月初及月中各一次);对所有电气设备固定进行春检和秋检。春检:4月15日至4月18日;秋检:10月20日至10月25日。如遇大型节假日提前和甲方联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写出报告,立即整改,杜绝隐患,不留死角。每季度要出具用电安全评估报告,各例行检查均应按我司方要求进行检查记录的填写,检查记录填写应规范及时。
2.1.3维护检修内容:插座、动力用电、配电室电气设备以及供电线路,电气操作系统的灵活性,漏电保护系统的可靠性,媒体用电量分配的合理性,线路供电的安全性等。
2.2.1负责我司所辖天津滨海国际机场户内外各类媒体(含画面、箱体及主结构等安全因素)的安全巡视检查及维修维护。
2.2.2每日媒体巡视次数不低于2次,发现故障立即上报并按我司要求完成维修、抢修。
2.2.3负责我司所辖天津滨海国际机场户内外各类媒体的广告移除、安装、画面更换工作。
2.2.4根据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及我司相关施工规范标准及客户要求,由我司进行验收。工作质量须达到我司标准。
2.2.5每项检查、维护、巡视及画面更换均需提供完整细致的工作台账。
(四)服务期限:一年。
本次比选要求参选人具备以下条件:
(一)参选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注册年限在2年以上,注册资金为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专业企业。
(二)参选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电器设备修理、专业设备修理及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等,且在有效期内。具有相关服务保障经验。
(三)参选人拟派人员须具有2个以上(含)电工证及2个以上(含)高空作业证且在有效期内。
(四)企业须三年内(2020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未出现任何安全事件(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五)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且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
(六)参选人须承诺,若中选后为本项目施工所在地的相关人员办理人身伤害险。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七)提供2021年8月至开标日,独立承担过中标金额10万及以上大型公共场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证明文件,如合同协议书或中选通知书,复印件续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合同协议书需有关键页:首页、日期页、签字页、明确金额页即可)。
(八)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显示无违规违法行为及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正常运营。
(九)参选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参股、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项目比选,否则其参选将被拒绝。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否则其参选将被拒绝。参选人需提供《非联合体形式参选承诺书》。
(十一)能响应采购方提出的其他合理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1日至10月17日,每日上午9:30至11:00,下午2:00至4:00(北京时间,下同)
(二)报名地点:天津滨海国际机场二号航站楼B153
(三)采购方案的领取时间和地点:2023年10月11日至10月17日期间采购方案由首都机场集团传媒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现场下发,参选人收到采购方案后,需填写(或以电子邮件形式回复给我公司邮箱)《采购方案发放记录表》并盖公章。
五、现场踏勘:
(一)集合时间:2023年10月17日早10:00
(二)集合地点:天津滨海国际机场二号航站楼一楼七号门内
(三)现场联系人:刘文婧 马勇
联系电话:24906996
(四)现场踏勘要求:自动放弃踏勘的参选人将视为对项目情况已经了解,任何由于未踏勘造成的项目延误及其他问题,责任将由参选人自行承担。
六、参选文件的递交:
(一)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23日上午9时,地点: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内机场路机场大厦8楼812室。
(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三)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前来报价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非法人前来报价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如不提供此类证件,比选人有权取消参选资格。
(四)除营业执照、企业资质、无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违规违法行为证明材料、《非联合体形式参选承诺书》及参选方法定代表人相关身份证明外,其他参选文件需要密封完好,并于封口处加盖公章,否则视为废标。
(五)参选方不得将采购方案、现场踏勘、答疑及采购期间沟通过程的所有信息及资料透露给第三方。
(六)在出现本公司认为不予缔约的合理情形时,本公司保留在签约之前任何时间接受或拒绝任何中选单位缔约的权利,且对受影响的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比选方式:召开比选评审会进行现场评审。
(八)采购人在任何时候发现参选人所提交的参选文件有下列情形的,有权取消其参选资格,已签订服务协议的,有权终止服务协议,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且在三年内不再邀请其参加广告公司(法定备案招标项目除外)采购活动:
1、故意提供虚假的资料;
2、在实质性方面失实;
3、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首都机场集团传媒有限公司官网发布。
八、采购过程原则:
(1)采购过程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在满足比选方各项要求的条件下,采取综合评审中选原则。
(2)若进行现场二次报价,则参选人应按照采购人的要求进行现场二次报价或二次修改参选文件实质内容条款并现场签字确认。
(3)采购评审过程中需要参选人代表对相关事项做出阐述或解释。
(4)采购过程期间,参选人有试图影响采购人和评审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参选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采购现场评审结束,评审结果经采购人内部审批流程决定后,将以书面形式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
(6)若参选人在中选后无正当理由不与传媒公司签订采购合同的,经传媒公司审定后,三年内将不再邀请其参加传媒公司采购活动。
九、联系方式:
比选人:首都机场集团传媒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联系人:刘文婧 马勇
电话:24906996
电子邮件:18702238320@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