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机场集团传媒有限公司采购UPS设备项目比选公告
首都机场集团传媒有限公司采购UPS设备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采购项目为采购UPS设备项目。项目采购人为首都机场集团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媒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比选。
2.项目概况及服务要求
本项目为采购UPS设备。UPS设备需在主电源故障时提供电力支持,保障设备运行并防止数据丢失,设备损坏。
本项目采购UPS设备,供传媒公司信息科技部播控中心机房使用。
自合同签订日起,提供项目设备1年质保期,电池3年质保期。
2.4.1采购UPS设备,至少需满足延时供电一小时要求,功率分别为20KW及30KW(推荐品牌华为、维谛、APC或性能更优的同类产品)。
2.4.2验收标准:验收时依据UPS设备的技术规格说明书、合同要求以及相关的行业标准进行,确保UPS设备满足实际使用需求,为负载设备提供可靠电力保障。
2.5控制价
本项目控制价为人民币壹拾贰万柒仟元整(127,000.00)(包含UPS主机、电池、税费、运费、安装调试费等所有涉及费用),报价不得超过此价格,否则采购人将拒绝参选人的参选文件。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须满足的基本要求:
参选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和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合法经营单位,正常运营注册年限不低于两年(含);
3.2.参选方法定代表人相关身份证明材料,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3参选人须满足的财务要求:
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承诺书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否则其参选将被拒绝,须提供《非联合体形式参选承诺书》;
3.5参选人须满足的业务要求
提供2022年1月-2025年5月至少2份不低于8万元的销售合同,须包含合同关键页及签字盖章页;
3.6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显示无违规违法行为及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正常运营。
3.7参选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参股、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项目比选,否则其参选将被拒绝。
3.8能响应采购方提出的其他合理要求。
4.发布公告的时间及媒介
发布时间:2025年6月26日9:00至2025年6月30日17:00。
发布媒介:本次比选公告在“首都机场集团传媒有限公司官网”。
5.资格审查
5.1参选意向方需依照“3.参选人资格要求”递交资格证明材料,审核资料需提交纸质复印件(逐页加盖公章),并提交以上资料的电子版扫描件。
5.2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1日下午15时
递交地点:首都机场电视站306室。
5.3比选公告发出后,采购人对参选意向方所提交的参选资格进行审查,审查结果将在2025年7月2日下午15时前通知参选意向方(法定节假日除外,时间顺延)。
6.比选方案的发放
比选公告发出后,采购人对参选意向方进行关联关系等参选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采购人将盖有公章(含骑缝章)的比选方案纸质版(或电子版)发放给参选意向方,要求参选意向方填写“比选方案发放记录表”并盖公章。
7.现场踏勘
7.1集合时间:2025年7月3日上午10时
7.2集合地点:首都机场电视站306室
7.3现场踏勘要求:自动放弃踏勘的参选人将视为对项目情况已经了解,任何由于未踏勘造成的项目延误及其他问题,责任将由参选人自行承担。
8.参选文件的递交
8.1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8日9:30时,地点:中国服务大厦4层首都机场集团传媒有限公司489房间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8.3参选文件均需密封完好,并于封口处加盖公章,否则视为废标。
以下资料需在密封文件外单独提供:
(1)“3.参选人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2)参选方的法定代表人前来参选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非法定代表人前来参选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如未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采购方有权取消其参选资格。
8.4 采购方式:召开比选评审会进行现场评审。
8.5 此次比选会不进行现场二次报价。
9.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恒
联系电话:13811095580
电子邮箱:541107798@qq.com
地址:首都机场电视站30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