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机场集团传媒有限公司电子媒体播控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1.竞争性谈判条件
本采购项目为电子媒体播控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项目。项目竞谈人为首都机场集团传媒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以下简称“竞谈”)。
2.项目概况及服务要求
为首都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传媒公司的电子媒体播控系统提供运行维护服务。
2.2项目范围
本项目为信息化服务类项目,范围为首都机场集团传媒有限公司。
本项目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2月28日。
详见附件1
2.5控制价
本项目总控制价为人民币肆拾捌万零陆佰叁拾元整(480630.00),报价均不得超过控制价,否则采购人将拒绝参选人的参选文件。报价时须按需求报价,控制价部分所有价格均需进行公示,二次报价时两次报价方式一致。报价单模板在资质审查通过后作为竞谈方案的附件发放。
3. 应答人资格要求
3.1应答人须满足的基本要求:
参选方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注册年限在2年及以上,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实体。
3.2应答人须满足的财务要求:
需提供2023年、2024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须盖有审计单位公章,并且包括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两部分的完整报告)。参选方须提供税款所属时间为2024年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
3.3应答人须满足的资质要求:
参选方须具备软件开发、信息服务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相关认证等级认证,提供相应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4应答人须满足的经验要求:
提供2023年1月1日起至今3份以上含有信息规划建设、运维、安全类服务项目合同关键页(合同首页、核心条款页、签字盖章页等),且合同金额在30万元及以上。
3.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显示无违规违法行为及失信被执行人记录,且正常运营。
3.6参与比选公司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参股、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项目比选,否则其参选将被拒绝。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否则其参选将被拒绝。参选人需提供《非联合体形式参选承诺书》。
3.8参选人与比选方案领取人需为同一人,否则其参选将被拒绝。
3.9 本项目严禁转包、分包,违者参选或中标无效,采购人有权取消资格、终止合同并追究法律责任。
4.0能响应传媒公司提出的其他合理要求。
4.发布公告的时间及媒介
发布时间:2026年3月12日9:00至2026年3月16日17:00。
发布媒介:本次比选公告在“首都机场集团传媒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5.资格审核
5.1应答人需依照“3.应答人资格要求”递交资格证明材料,审核资料需提交纸质复印件(逐页加盖公章),并提交以上资料的电子版扫描件。
5.2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17日上午10时
递交地点:首都机场电视站二楼210会议室。
5.3竞谈公告发出后,竞谈人对应答意向方所提交的竞谈资格材料进行审查,审查结果将在2026年3月18日上午10时前通知应答意向方(法定节假日除外,时间顺延)。
6.竞争性谈判方案的发放
竞谈人将盖有公章(含骑缝章)的竞谈方案电子版发放给资格审核通过的应答意向方,要求应答意向方填写“竞争性谈判方案发放记录表”并加盖公章。
7.应答文件的递交
7.1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3月25日9时,地点:中国服务大厦B区4层首都机场集团传媒有限公司489房间。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应答文件,竞谈人不予受理。
7.3应答文件均需密封完好,并于封口处加盖公章,否则视为废标。
以下资料需在密封文件外单独提供:
(1)“3.参选人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2)参选方的法定代表人前来参选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非法定代表人前来参选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如未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采购方有权取消其参选资格。
7.4 竞谈方式:召开竞争性谈判会进行现场评审。
7.5 此次竞谈会进行现场二次报价。
8. 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诚
联系电话:010-64574812
电子邮箱:huangcheng01@cahs.com.cn
地址:首都机场电视站301房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