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机场集团传媒有限公司2023-2024年首都机场航站楼节日景观装饰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采购项目2023-2024年首都机场航站楼节日景观装饰项目。项目采购人为首都机场集团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媒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比选(以下简称“比选”)。
2.项目概况及服务要求
首都机场作为中国第一国门,在承担旅客运输责任的同时,也为中外旅客提供了展示中国文化及世界民俗风情的舞台。为了更好地展示国门形象,愉悦旅客候机体验,烘托节日氛围,首都机场计划分别在二、三号航站楼显著位置设置节日景观设施。
传媒公司积极落实集团公司“四型机场”建设目标及任务,以“融合、无界、科技、愉悦”为立足点,融合前沿设计与传统文化,打造既富有时尚感、又具有时代特色的新场景。传媒公司依托自身专业优势,现对首都机场二、三号航站楼2023-2024年节日景观装饰项目统一进行比选。
本项目最终实施方案以机场方批复为准。
2.2项目范围
主题节日景观区域(二号航站楼二层前厅中央,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高度不超过3米;三号航站楼C楼四层中央问讯柜台前,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高度不超过5米)。2023-2024年“元旦、农历春节、元宵”节日景观期间在两个航站楼分别设置四组沿途的“春节礼迎风景线”。
2.3服务期限
2.3.1“中秋、国庆、重阳” 节日景观服务期限:2023年9月26日搭建完成并满足发布条件,至2023年10月28日拆除节日景观并恢复航站楼原貌。以机场方确定时间为准。
2.3.2 2023-2024年“元旦、农历春节、元宵”节日景观服务期限:2023年12月29日搭建完成并满足发布条件,至2024年2月26日拆除节日景观并恢复航站楼原貌。以机场方确定时间为准。
2.4项目需求
2.4.1本项目节日景观装饰方案应根据采购人提供的设计方案(设计方案及点位图详见附件)进行深化设计、制作及搭建,并在制作、搭建方面均需符合包括但不限于首都机场、消防部门对材质、施工管理等具体要求。
2.4.2服务期限内中选人对节日景观外观、装饰、电子设备和灯光系统进行定期维修维护等。
2.4.3景观搭建完成并满足发布条件后,按照采购人要求中选人负责该节日景观的线上宣传(宣传形式为新闻稿或视频,发布平台分别为:中央级媒体1条、门户网3条、自媒体矩阵4条)以及线下活动策划(策划方案包括重阳节及元宵节)。
2.4.4景观展示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拆除节日景观,并恢复航站楼原貌。
2.5控制价
本项目包含“中秋、国庆、重阳”和2023-2024年“元旦、农历春节、元宵”两大主题节日景观,每个主题节日景观控制价为人民币伍拾贰万元整(520,000.00)(含税价格),两大主题节日景观控制价合计人民币壹佰零肆万元整(1,040,000.00)(含税价格),报价不得超过此单项及总控制价格,否则采购人将拒绝参选人的参选文件。2023-2024年“元旦、农历春节、元宵”节日景观后期将进行商业化招商,若无经营商参与或经营商无需重新设计春节景观,建设项目正常推进。若有经营商参与且要求部分或全部景观重新设计,则有可能减少或取消该部分建设费用,具体以我公司通知为准,且我司与参选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注册年限在2年以上,且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含),具有独立法人地位资格的合法实体;
3.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2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须盖有审计单位公章,并且包括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及附注的完整报告);
3.3需符合航站楼施工的相关准入要求,能够保证项目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具备建筑装修装饰二级(含)以上资质或具备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企业服务资质等级证书,并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4参选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参股、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项目比选,否则其参选将被拒绝。
3.5参选人与比选方案领取人需为同一人,否则其参选将被拒绝。
3.6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承诺书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
3.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显示无违规违法行为及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正常运营。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否则其参选将被拒绝。参选人需提供《非联合体形式参选承诺书》。
3.9能响应采购方提出的其他合理要求。
4.发布公告的时间及媒介
发布时间:2023年7月27日9:00至2023年7月31日17:00。
发布媒介:本次比选公告在“首都机场集团传媒有限公司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5.资格审查
5.1参选意向方需依照“3.参选人资格要求”递交资格证明材料,审核资料需提交纸质复印件(逐页加盖公章),并提交以上资料的电子版扫描件。
5.2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1日下午15时
递交地点:北京市顺义区首都机场四纬路9号中国服务大厦B区4层首都机场集团传媒有限公司482房间。
5.3比选公告发出后,采购人对参选意向方所提交的参选资格进行审查,审查结果将在2023年8月2日上午12时之前通知参选意向方(法定节假日除外,时间顺延)。
6.比选方案的发放
采购人审核后于8月2日下班(17:00)前将盖有公章(含骑缝章)的比选方案电子版发放给资格审核通过的参选意向方,要求参选意向方填写“比选方案发放记录表”并盖公章。
7.项目说明会
7.1会议时间:2023年8月3日下午15:30时
7.2会议地点:北京市顺义区首都机场四纬路9号中国服务大厦B区4层首都机场集团传媒有限公司484房间。
7.3项目说明会要求:采购人将对本次景观设计方案进行说明,自动放弃参加设计说明会的参选人将视为对项目方案已经了解,任何由于未参加设计说明会造成的项目延误及其他问题,责任将由参选人自行承担。
8.参选文件的递交
8.1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10日上午9:30时,地点:北京市顺义区首都机场四纬路9号中国服务大厦B区4层首都机场集团传媒有限公司489房间。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8.3参选文件均需密封完好,并于封口处加盖公章,否则视为废标。
以下资料需在密封文件外单独提供:
(1)参选方的法定代表人前来参选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非法定代表人前来参选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如未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采购方有权取消其参选资格。8.4 采购方式:召开比选评审会进行现场评审。
8.5 此次比选会将进行现场二次报价。
9.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旖优
联系电话:010—64557747
电子邮箱:xuyiyou@cahs.com.cn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首都机场四纬路9号中国服务大厦B区4层首都机场集团传媒有限公司489房间。